陕西食品网微信账号
微信扫描,添加关注
展开

当前位置:陕西食品网 » 食品资讯 » 热点新闻

正文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6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41期)

发布日期:2020-11-13  来源: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1365

陕西食品网讯

近期,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食用农产品饮料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保健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糕点粮食加工品、乳制品特殊膳食食品、薯类膨化食品速冻食品水产制品12大类食品539批次样品进行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其中食用农产品、饮料、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3大类6批次样品不合格,检出质量不达标、微生物污染问题。

  现将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安塞客都购物广场销售的延安市宝塔区家禽定点屠宰场动物产品加工厂生产的鸡胸,1批次挥发性盐基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陕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二)安塞客都购物广场销售的安塞区生猪定点屠宰场动物产品加工厂生产的猪后腿肉,1批次挥发性盐基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陕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三)标称延安黑木泉饮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地质山泉牌饮用天然纯净水,1批次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西安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四)标称绥德县荣峰饮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荣峰纯净水,1批次大肠菌群和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西安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五)铜川市好又多购物广场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标称西安市慧欣食品有限公司委托咸阳真优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鸽王牌+图形)牌原味瓜子,1批次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陕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六)陕西永辉超市有限公司西安阎良人民东路分公司销售的标称梅河口市乔纳森松籽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原味松子,1批次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陕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生产经营者所在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

  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不合格产品,请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反映。

  特此通告。

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陕西食品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陕西食品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陕西食品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仅仅是出于传播信息的需要,并不意味着代表本网站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站转载使用,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作者如果不希望被转载或者联系转载稿费等事宜,请与我们接洽。

相关机构

友情链接

电话: 0371-86563572  邮箱:kf@zhuoqi365.com  版权所有:河南卓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豫ICP备09039160号-7